坐在台阶上的男孩眼神微茫,悲伤的气氛光环一般的笼罩着他。他手里的骨头,似乎就是这气氛的主宰者。
时光如齿轮一般倒转从前。我和朋友们带着狗狗们在嫩绿的草地上玩耍。我用力甩出一根玩具骨头,狗狗们饿虎扑食冲了上去;我招招手,一股白色旋风“卷”走了骨头,迅即又送给了我。它就是“朗姆”,我的知己------一只可卡犬。
我拿着骨头,看着那澄澈的大眼睛灵动地左跳右跳,修长的嘴吻小口地喘着气,一身白色绒大衣显出它的雄健,而这庞大的身躯并没有影响它闪电般的速度。我 一脸爱怜的看着它,深情地抚摸着它,我拿出美食当作奖励。几只狗狗站在一起,差距极其明显:朗姆的身躯大出旁边比利牛斯山犬半头,肩胛更是宽了一圈,雄浑 的吠叫、风一般的速度、鹤立鸡群般的“朗姆”跑在队伍前方,风拂过它的毛发飘逸摇摆,威风的气场透显出血脉中的王者气质和高贵。我紧紧的抱着白色的大狗, 脸贴着他温热的脖颈,感受那传来的温暖。
我和朗姆是“发小”,我和他一起玩耍,一起训练,加上他的英姿俊俏,现在的优秀理所当然。我爱他胜过自己。他从小虽然养尊处优,但却天资聪慧。我的闲余时光被他填满,寂寞的夜晚有他陪伴。我们去公园、去野游、去散步,在风中一起奔跑,在夕阳下一起吃饭,过得不亦乐乎。
可命运的玩笑让我永远的失去了他。他永远不会回来了,留给我的只有狗狗的窝和一箱玩具寄托的回忆……
我看着骨头上的牙印,回想他幼时可爱的脸庞,心中的悲伤无限放大,眼中酝酿已久的潮汐也奔流而出,热泪顺着侧脸流下。我握紧了骨头,好像看见他对我深情的回眸,一瞥,我眼泪霎时涌出,我忘不掉他。
喜欢是淡淡的爱,爱是深深的喜欢,他的记忆,好像别在我的衣领上,无法湮灭。而我对他的情感,早已不是爱那么简单......